联系电话:400-001-7811
当前位置:首页>新闻中心

4月最新危险品运输政策,这5个政策即日起实施!​

日期:2021-04-01 08:51:39       阅读次数: 3592

政策

4月1日起,外省籍危险品运输车进浙江先示安全码

4月1日起,外省籍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车辆,在进入浙江前,应事先完成交通运输部全国重点营运车辆联网联控平台正常接入,其司押人员应申请安全码,外省籍车辆所属企业应按规定填报危货运输电子运单并获得填报凭证(二维码)。

01.jpg

在进入浙江后,应“亮码上岗”“扫码作业”。省内车辆的驾驶员安全码和电子运单二维码查验工作也同步启用。

限行

京津冀:清明假期危化品限行

为保障今年清明节期间高速公路通行安全,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河北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决定,自4月3日零时至4月5日24时,采取危险物品运输车辆限行措施:

一、禁止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包括持有《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专线通行证》及《剧毒化学品道路运输通行证》的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内高速公路行驶。

二、禁止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包括持有《机动车载运危险化学品指定时间、路线、速度报告凭证》、《机动车载运危险化学品目录以外的其他危险货物指定时间、路线、速度报告凭证》及《剧毒化学品道路运输通行证》的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天津市行政区域内高速公路行驶。

三、禁止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包括持有《剧毒化学品道路运输通行证》的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河北省行政区域内高速公路行驶。

02.jpg

3月31日起,京台高速山东至江苏路段危化品限行

自2021年3月31日起,对京台高速公路济南至泰安段通行车辆实施限速限行交通管制措施。

一、交通管制路段为G3京台高速公路殷家林枢纽至泰山枢纽,里程桩号K415+160至K468+421.635,途径济南市市中区、长清区、泰安市岱岳区。

二、交通管制时间自2021年3月31日0时至2022年1月31日24时。

三、交通管制期间京台高速实行东幅封闭施工,西幅双向行驶,禁止危化品运输车、不可解体物品运输车、超限运输车、5轴及以上货车通行,全程最高限速80km/h。

3月30日起,黑龙江高速危化品限行时间调整

黑龙江省公安厅决定,自2021年3月30日起调整运输危险化学品车辆在全省高速公路范围内通行交通管制措施。

运输危险化学品车辆夜间通行管制时间由原每天晚10时至次日6时禁止所有运输危险化学品车辆进入黑龙江省内高速公路,调整为每天0时至6时禁止所有运输危险化学品车辆通行省内高速公路。

0..jpg

0时前已经驶入高速公路的运输危险化学品车辆,应当提前从就近出口驶离,严禁在服务区或收费站广场停留。

运输危险化学品车辆在不超过限速标志的前提下,在高速公路上不低于每小时60公里不高于每小时80公里,在其他道路上不超过每小时60公里。

山东高密市:4月10日起危化品限行

自2021年 4月10日起,对在高密市境内行驶的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指定路线通行。

危险品运输车指定通行路线

国道G309(潍胶路)、省道S220(平日路)、省道S102(胶王路)、省道S219(胶平路)、沂胶路、夷安大道(醴泉大街以北段)、旗台路(醴泉大街以北段)、永吉路(醴泉大街以北段)、昌安大道(醴泉大街以北段)和仁和化工工业园园区道路。

禁止通行路线

除指定通行路线外,高密市境内其它道路禁止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通行。